稱霸一方,長期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11月20日,蕉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涉黑刑事案件依法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19年間,被告人劉某任先后吸收被告人王某用、王某旺、王某喜、陳某貴、張某龍、陳某雄、施某法及張某巧(另案處理)、卓某鋒(另案處理)、王某坦(另案處理)等人,形成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的犯罪組織。 該犯罪組織有組織地實施開設賭場、聚眾斗毆、誣告陷害、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長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并通過上述違法犯罪活動和壟斷霞浦縣牙城碎石、土方工程等方式獲取經濟利益,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該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在霞浦縣牙城區域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蕉城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殺害,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毒品,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賭博罪,串通投標罪等罪名判處劉某任等八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十三年不等的刑期,并處罰金、依法處置涉案財產。 |